當您註冊並成為「全民網投平台 」的會員後,即代表您同意本條款所載之約定。
為確保您的權利,請務必於註冊完成前,詳閱以下約定,若您對於本公司之服務內容有所疑慮,或您不同意本條款之約定,請勿完成註冊程序:
全民網投平台有權隨時修改本服務條款,修改後之服務條款於本平台公告後立即生效,全民網投平台不另作個別通知。若您於修改之服務條款公告後仍繼續使用本服務,即視為您已閱讀、瞭解並同意接受本服務條款之修改。您使用本服務時應遵守中華民國法令(包含民法、個人資料保護法等)、網際網路規定與慣例。
全民網投平台的服務內容
一、提供中介服務
經本平台專業團隊審查之專案資訊刊登於本平台,提供認購人(即投資人)評估,同時搭建有閒置資金的個人與有融資需求之間橋梁,進而使「債權轉讓」完成交易。
二、代收轉付與合約管理
為使債權轉讓合約能順利進行,就代理簽約、指定資金交付、指定收益分配、權利移轉與合約管理等,均由本平台協助完成。
會員之聲明保證
一、會員已年滿18歲,具備民法上的行為能力,均得申請註冊成為本平台會員。
二、申請會員如屬公司團體,需為經濟部商業司合法登記之法人團體、商號,本平台仍保有最後審核之權利。
三、申請會員如非本國籍人士,應須按照註冊流程要求,提供相關文件,本平台仍保有最後審核之權利。(相關文件詳閱投資諮詢)
四、會員應依本平台之會員系統要求,逐步完成填寫正確之會員資料,如未經他人合法授權,不得以他人之資訊進行註冊。
五、會員切勿透過本平台,為任何法律上侵害他人權利之行為,或為其他違反政府法令之行為。
六、會員如違反上述聲明保證,一經查證為會員之責的情況下,本平台得向會員主張損害賠償或終止本條款;除此之外,如因會員上述行為造成第三人向本平台主張任何法律上權利時,本平台於提出抗辯的過程中所支出律師費、調解費、訴訟費或其他相關費用時,會員應一併負擔。
名詞定義
一、會員
凡於全民網投平台之註冊申請,經本平台審核通過而可使用本服務之人。
二、投資者(即認購人)
有閒置資金的會員,依據個人評估選擇【債權轉讓專案】並依約支付所需之資金,一旦債權轉讓合約成立,即依法律及專案內容取得權利之人。
三、債權出讓人(即債權人)
持有債權,因短期需要資金周轉委託全民網投平台將持有的債權拆分成小單位出售轉讓,分享利息收益,給予投資人。
四、債權轉讓媒合服務
意指全民網投平台將出讓人委託的債權轉讓需求,公佈於平台內給會員認購。
所有債權轉讓之資訊內容及交易說明等,均由債權出讓人提供,於債權轉讓成立前,經本平台發現債權轉讓內容如有錯誤、不實或其他違反法令等,本平台得要求債權出讓人對該債權相關資訊進行修改,亦可依情況逕行取消、下架或終止該債權轉讓。凡債權轉讓取消,本平台將投資人所交易金額無息返還。
五、債權轉讓成功
當債權轉讓達到所需之目標金額,則該債權轉讓成功,債權出讓人與投資人之債權轉讓合約於於翌日起生效。
六、專案條款
爲同時保障債權出讓人與投資人權益,會員就債權認購前,須瞭解專案條款之所有內容、各方權利義務,經會員點擊同意時確認。
七、債權轉讓合約
依債權轉讓專案計畫所進行之交易內容,於專案資金募集完成後,交付至債權人帳戶時生效。
八、委託債權管理(同債權認購須知)
債權轉讓成立後,投資人即同意委託第三方資產管理公司為債權管理人,第三方應竭盡所能善盡管理人之責任,最大限度保障投資人權益,第三人應依據債權轉讓合約條款約定的收益,定期向債權人代收代付給予投資人,如有債權不良並代投資人行使代位求償之權利。
九、委託擔保合約
受託人詳閱瞭解評估委託人持有之資產債權風險情況後,同意有償為委託人提供本債權轉讓專案,階段性擔保,擔保責任方式為連帶責任擔保,於專案資金募集完成至委託人償還本息為止。
投資人(即認購人)注意事項
一、本平台提供資訊中介服務,不向投資人收取平台服務費,本平台服務費向債權人收取。
二、投資人委託全民網投平台代理與債權人及其他相對人簽立【債權轉讓合約】、【債權認購須知】。
三、委託款項催繳及相關法律程序,投資人瞭解並同意第三人為追償法律上之權利得將債權債務相關資料提供或轉交予之受託催收之人進行款項催繳及相關法律程序。
債權人注意事項
一、本平台有權向債權人收取一定的平台服務費和交易手續費。
二、債權人瞭解並同意本平台為追償逾期之款項、手續費、違約金等費用得將債務人及債權債務相關資料提供或轉交予受託催收之人進行催繳及相關法律程序。
金流處理
一、專用帳戶管理
投資人、債權人各方同意由全民網投平台指定第三方資產管理有限公司”做資金管理服務,按照房地產債權認購契約之約定代收代付相關資金。全民網投平台承諾不會將投資人與債權人等兩方在專戶內的資金作任何非債權轉讓合約約定的用途。投資人與債權人在專戶期間內的資金均不計利息。
二、金流交付方式
交易金額:投資人之收付款項均需以投資人本人之金融機構帳戶為之。
免責條款
一、本平台力求發佈客觀且真實之各項債權認購訊息,但無法完全保證所有訊息準確無誤。
二、本平台內債權認購專案介紹之預估年化報酬率,是經由本公司專業團隊討論並估算各項收益及成本支出等之呈現,投資人理解債權認購專案會因不可抗力的自然因素影響,或因涉及第三人之決策,本公司並不擔保本平台所佈告之預估資訊定會實現。
※ 針對上述所列之各項情況,會員不得對本公司主張任何損害賠償責任,或其他得以解除、終止部分或全部本條款的權利。
本條款之變更與效力
本條款之增修、變更或調整,經本公司於本平台公告後,產生效力,於法律允許的範圍內,有取代、變更舊版會員條款之效果。
稅費負擔
投資人向債權人收取利息收益,須納入年度綜合所得稅課稅範圍,請投資人自行依法按時報稅。
管轄法院
會員與全民網投平台如因使用本平台發生之爭議,皆同意以臺灣臺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並以中華民國法律為準據法。